根據省高企認定辦《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74號)和蚌埠市科技局《關于組織開展蚌埠市2021年高企認定工作的通知》(蚌科〔2021〕7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21年度第二批高企申報時間補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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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要求
對今年第一次申報的企業(yè):企業(yè)于7月27日前報送一式兩份紙質材料(初稿)到所屬縣區(qū)科技局;縣區(qū)科技局初審后于7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報送一份紙質材料(初稿)和《2021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yè)基本情況統(tǒng)計表》、《高新技術企業(yè)推薦匯總表》(表格均為電子件,待定稿時送交紙質件);縣區(qū)科技局于8月3日前向本縣區(qū)稅務局報送一份紙質材料(初稿)。
對今年申報第一批擬認定高企但未通過企業(yè):因省廳第一批反饋名單較晚,預計在8月上旬,請各縣區(qū)科技局提前和稅務部門做好溝通,在省里反饋未通過名單和原因后,及時通知企業(yè)補充申報材料。
所有申報材料在科技部門和稅務部門審核完成后,縣區(qū)科技局將審核意見反饋至申報企業(yè),企業(yè)修改完成后于8月19日前將定稿材料(一正本一副本)送交市科技局,并同時在國網和省網系統(tǒng)中完成提交。
(二)其他注意事項
關于高企申報的材料要求等其他要求均與第一批申報通知(《關于組織開展蚌埠市2021年高企認定工作的通知》(蚌科〔2021〕7號))一致,根據今年第一批申報情況,就有關事項強調如下:
“科技部服務平臺”和“省系統(tǒng)”上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信息一致。上傳的證明材料采用PDF格式,內容清晰完整,在系統(tǒng)指定位置對應上傳,請勿橫置或倒置,確保能順利打開,實現正常網評。認定申請書須通過“科技部服務平臺”打印,條形碼完整;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紙質材料須標注頁碼,書脊注明企業(yè)名稱。